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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要生效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因合同产生的纠纷非常多,那么,因合同效力产生纠纷的,要怎么处理?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民法典中如何处理合同效力纠纷

  因合同效力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案例:

  当事人周某良作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与转让人周某仓于2021年7月27日签订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约定周某仓将编号为2004通永规建村104号《农村私有房屋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的宅基地使用权及之上房屋一并转让给我方当事人,并约定了我方当事人须一次性向转让人周某仓支付房屋转让款现金48万元。协议签订当日,我方当事人当即向对方支付转让款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己方义务,周某仓也确认收到了该笔款项。但由于目前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以及其上房屋所有权人还是对方周某仓,因此我方当事人周某良就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效力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第三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

  庭审中,王焱、宋曼丽律师陈述了相关案件事实,围绕我方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提交了《转让协议》等证据材料。

  被告周某苍承认我方当事人周某良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因此,法院判决结果如下: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告周某苍承认原告周某良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不违反法律规定,故本院对原告周某良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周某良与周某苍签订的《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卖房屋时周某良系镇某村集体组织成员,有权利使用本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协议内容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

  据此,法院最终确认双方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诉请,案件圆满结束。由该案件可知,在当事人签署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受让人须与转让人为同一村集体项下村民的特殊主体身份,否则转让合同有归于无效的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仲裁法》等法律的规定,合同效力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确认合同效力。没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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