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履行后,违约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来源:重庆合同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scdhtjf.com/ 时间:2022-01-18 15:01:42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现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合同中止后,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保证其有能力履行合同,然后合同才能恢复。合同中止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合同中止要付违约金吗
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没有恢复合同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中止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其自身行为未履行主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